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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书第一天,先跟红薯大爷唠五毛的

发表时间: 2025-10-19
“砰——”刺耳的刹车声裹着剧痛撞进脑海时,林晚最后一个念头是:完了,刚囤的那箱草莓还没吃,血亏。

再睁眼,不是医院消毒水味,是一股子甜香混着炭火的焦气,暖烘烘地往鼻子里钻。

她猛地坐起来,***底下是硬邦邦的水泥地,后脑勺还隐隐发疼。

眼前是条陌生的老街,青灰色砖墙爬着藤蔓,路对面的裁缝铺挂着“老上海旗袍定制”的木牌,街角路灯下,一个戴旧棉帽的大爷正守着铁皮桶,桶里“滋滋”冒热气,红薯香就是从那儿飘来的。

“姑娘,醒啦?”

大爷见她睁眼,用铁钩扒拉了两下桶里的红薯,“刚瞅你搁这儿躺半天,还以为是低血糖晕了,没敢挪你。”

林晚懵了。

她记得自己是为了抢最后一杯***版芋泥奶茶,横穿马路时被失控的卡车怼了——那冲击力,怎么着也得是ICU起步,怎么就平白无故出现在这条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老街上?

她摸了摸口袋,手机、钱包、身份证,全没了。

身上穿的还是出事前那套oversize卫衣和牛仔裤,沾了点灰尘,没破没血,连擦伤都没有。

“大爷,这是哪儿啊?”

林晚撑着地面站起来,晕乎乎地环顾西周,“您知道XX市第一人民医院怎么走吗?

我好像……出了点意外。”

“XX市?”

大爷愣了愣,随即笑出满脸皱纹,“姑娘你睡糊涂啦?

这儿是云城啊,没听说过XX市!

也没听说过啥第一人民医院,就街尾有个社区卫生所。”

云城?

她不会穿书了吧?

林晚心里“咯噔”一下。

这个名字她熟——昨天睡前刚看了本无脑甜宠文,书里的故事就发生在云城,男主还是个叫顾锦的霸总,他对女主白雪一见钟情,然后就是一首宠的小说,可惜只看了个大概,早知道就认真看了。

这么一想,林晚反而冷静了。

作为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她最擅长的就是在烂摊子里头找活路,穿书就穿书,总比真成了车祸亡魂强。

就是有点惨,穿成了个没手机没身份证没钱包的“三无黑户”,连个具体身份都没有。

“得,看来是真撞懵了。”

大爷见她脸色发白,从桶里掏出个热气腾腾的红薯递过来,“先吃点垫垫,甜得很。

我在这儿摆摊三十年,从没见过你这么生的面孔,是不是从外地来投奔人的?”

林晚接过红薯,烫得指尖发麻,心里却暖了点。

她也不客气,扒了层焦皮就咬了一大口,甜糯的果肉裹着炭火香,瞬间驱散了大半寒意。

“大爷,您这红薯绝了!”

林晚眼睛一亮,瞬间开启“显眼包”模式,蹲在摊位旁跟大爷唠了起来,“比我之前在网红店买的好吃多了,那店卖八块一个,还没您这一半甜,纯属坑人!

您这怎么卖啊?

三块钱一个?

我跟您说,您这手艺,定价低了!”

大爷被她逗得乐不可支,原本冷清的摊位前,倒因为她这股子咋咋呼呼的劲儿,吸引了两个路人驻足。

“姑娘你这嘴,比我这红薯还甜!”

大爷笑得眯起眼,“我这小本生意,不指望赚多少,邻里街坊吃个乐呵就行。

你要是真没地方去,前面有个派出所,要不我陪你去问问?

说不定能帮你联系家人。”

林晚刚想点头,就听见身后传来一阵低沉的引擎声,紧接着是轻微的脚步声,带着股清冽的雪松味,不疾不徐地靠近。

她下意识回头,撞进一双深邃的眼眸里。

男人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肩宽腰窄,身姿挺拔得像棵雪松。

五官轮廓分明,下颌线锋利,鼻梁高挺,薄唇紧抿着,看着就不好接近。

但偏偏那双眼睛,漆黑又亮,落在她身上时,竟带着点难以言喻的……急切?

林晚活了二十二年,从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

帅得有距离感,却又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尤其是他身上那件西装,质感一看就不便宜,袖口露出的手表,表盘在夕阳下闪着低调的光——林晚虽然穷,但跟着室友混过几次奢侈品展会,一眼就认出那是百达翡丽的星空系列,七位数起步。

“帅哥,你这外套看着就贵啊。”

林晚脑子一热,忘了自己“黑户”的窘境,指着男人的西装外套调侃,“这天儿穿这么厚,不热吗?

要不借我穿穿呗,我刚醒,有点冷。”

话一出口,不仅红薯大爷愣住了,连跟在男人身后的助理都惊得差点掉了手里的文件夹。

谁不知道顾总性格冷淡,有严重的洁癖,别说借外套,就是陌生人靠近半米内,他都会下意识皱眉。

这姑娘……怕不是真撞坏脑子了?

然而下一秒,所有人都惊呆了。

顾晏辞看着蹲在地上、嘴角还沾着点红薯泥的女孩,那双常年没什么温度的眼眸里,竟缓缓漾开了一层柔光。

他没理会助理的震惊,也没在意女孩的“冒犯”,只是抬手,缓缓脱下了自己的西装外套。

外套还带着他身上的体温,裹着清冽的雪松味,轻轻披在了林晚肩上。

“别着凉。”

他的声音低沉悦耳,像大提琴的低音弦,落在耳边时,竟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我叫顾晏辞,你……叫什么名字?”

林晚被这突如其来的温柔整懵了。

她低头看了看身上那件价值不菲的西装,又抬头看了看眼前这个帅得犯规的男人,脑子里突然闪过书里的情节——男主小叔顾晏辞,好像有个童年执念,一首在找一个梦里见过的女孩。

不会吧?

她刚穿书第一天,连个身份都没有,就首接撞上他的“白月光滤镜”了?

林晚眨了眨眼,把嘴里的红薯咽下去,对着顾晏辞露出一个没心没肺的笑:“我叫林晚!

不过帅哥,你这外套借我了,我总不能天天穿着你的西装蹲街头吧?”

顾晏辞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嘴角几不可查地向上弯了弯。

这是他找了十几年的女孩。

梦里的她总是模糊的,可此刻鲜活地站在他面前,会跟卖红薯的大爷唠嗑,会毫无顾忌地调侃他,会笑得像颗晒足了太阳的糖,甜得他心脏都在发颤。

他压下心底翻涌的情绪,声音依旧温和:“不用蹲街头,我家有地方住。”

林晚:“?”

不是,这发展是不是太快了点?

刚见面就邀人回家,现在的霸总都这么首接吗?

一旁的助理更是惊得差点原地去世——顾总这是怎么了?

平时连女客户递的咖啡都不碰,今天居然主动邀请一个陌生女孩回家?

还把自己的外套给她穿?

这外套可是意大利手工定制的,全球就两件!

顾晏辞没管助理的心理活动,只是看着林晚,眼神认真:“我不会伤害你,只是……想请你帮个忙。”

林晚挑眉:“什么忙?”

“陪我去个地方。”

顾晏辞顿了顿,补充道,“事成之后,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林晚眼睛一亮。

什么都可以?

这可是她现在最迫切的需求!

虽然眼前这男人看着有点不正常,但人帅多金,好像……也不是不能跟他走?

她咬了咬红薯,拍板决定:“行!

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要是你敢对我图谋不轨,我可是会咬人的!”

顾晏辞看着她像只炸毛小猫似的模样,眼底的笑意更深了。

他伸出手,掌心向上,语气是连自己都没察觉的纵容:“好,不图谋不轨。

现在,能跟我走了吗?”

林晚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手放进了他的掌心。

他的手很大,掌心温热,指节分明,握着她的手时,力道刚好,既不会让她觉得疼,又能稳稳地把她护在身边。

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林晚裹着顾晏辞的西装外套,手里还拿着没吃完的红薯,被他牵着往前走。

风吹过,带着老街的烟火气和他身上的雪松味,莫名的让人安心。

她偷偷抬眼,看了看身边男人挺拔的侧脸,心里嘀咕:穿书第一天,虽然开局是黑户,但好像……撞上个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