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惊悚连载
《解剖第五人格》内容精“南瓜汤圆汤”写作功底很厉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江漫沈修瑾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解剖第五人格》内容概括:第一命发现刀锋划开第四号受害者胸口的瞬我听见了自己肋骨断裂的声当那是幻是金属与软骨摩擦通过骨骼传导到耳膜的、被大脑扭曲后的错但每一每一次下这种令人牙酸的声音都会在我颅内响伴随着一种冰冷的、黏腻的窒息无影灯惨白的光打在解剖台勾勒出年轻女性僵硬的轮皮肤呈现出一种毫无生气的蜡黄上面点缀着暗紫色的尸像一幅拙劣的抽象福尔马林的气味无孔不它...
主角:江漫,沈修瑾 更新:2025-11-08 17: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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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致命发现刀锋划开第四号受害者胸口的瞬间,我听见了自己肋骨断裂的声音。当然,
那是幻觉。是金属与软骨摩擦时,通过骨骼传导到耳膜的、被大脑扭曲后的错觉。但每一次,
每一次下刀,这种令人牙酸的声音都会在我颅内响起,伴随着一种冰冷的、黏腻的窒息感。
无影灯惨白的光打在解剖台上,勾勒出年轻女性僵硬的轮廓。
皮肤呈现出一种毫无生气的蜡黄色,上面点缀着暗紫色的尸斑,像一幅拙劣的抽象画。
福尔马林的气味无孔不入,它不再是单纯的化学试剂味道,
而是混合了血液的铁锈、内脏的微腥,以及某种更深沉的、属于死亡本身的气味,
沉甸甸地压在舌根。我戴着双层橡胶手套,手指探入被打开的胸腔,
在已经半凝固的血液和组织液中,摸索着心脏的位置。触感是熟悉的冰凉与滞涩。“江法医,
您脸色很不好。要不休息一下?”助理小陈递过来一块消毒毛巾,
声音里带着小心翼翼的关切。我摇了摇头,将取出的器官放入一旁的托盘,
发出轻微的“啪嗒”声。作为市局的首席法医,江漓,我本该早已习惯这一切。血腥,死亡,
还有那些隐藏在伤口背后的、人性最深的恶意。但这一次,不一样。短短两个月,四起命案。
四个年轻女性,她们的生命被以一种极其残忍、却又带着某种诡异仪式感的方式终结。
死后都被摆成了朝拜的姿势,双手交叠置于胸前,而左手无名指,都被齐根切断,
至今下落不明。更让我心底发寒的是,她们每一个人,眉宇间或多或少,
都有几分与我的相似。或是眼睛的轮廓,或是鼻梁的线条,或是那一头未经染烫的黑直长发。
这感觉,就像有一双藏在暗处的眼睛,正透过这些无辜者的尸体,死死地盯着我。
第五具尸体送进来的时候,我正靠着冰冷的金属尸柜,
试图用小半瓶葡萄糖水压下胃里翻江倒海的恶心感。运尸床的轮子与地面摩擦,
发出刺耳的声响。当覆尸布被掀开一角,露出那张脸的瞬间,我手中的玻璃瓶脱手坠落,
“啪”地一声,在光洁的地面上炸开,晶亮的碎片和粘稠的液体四处飞溅。
像极了某种不祥的预兆。“十分钟前,在城西护城河下游发现的,”同事的声音压得很低,
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和前四起一样,手法…很干净。但是,”他顿了顿,
补充了一个关键信息,“这次,左手是完好的。”我的目光胶着在死者的脸上。
那是一张很年轻的脸,甚至可以说得上秀丽,因为泡水而显得有些肿胀发白,
但那双曾经明亮的眼睛此刻空洞地睁着,残留着临死前的惊恐。最重要的是,那张脸,
与我至少有七分相似。恍惚间,我几乎以为躺在那里的是我自己。一股寒意从尾椎骨窜起,
瞬间爬满了整个后背。我深吸一口气,空气中消毒水和尸体固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
呛得人喉咙发紧。“准备解剖。”我的声音听起来异常干涩。重新戴上手套,拿起手术刀。
金属的冰冷透过橡胶传来,让我混乱的思绪稍微清晰了一点。刀刃沿着胸骨中线利落地切开,
分离皮肤和皮下组织,暴露出的胸腔内部景象,
与前面四例并无太大区别——心脏位置有一个精准的穿刺伤,是致命原因。
一切似乎都在重复之前的模式,除了那只完好的左手。按照程序,我检查了胃部。
当手术刀小心地划开胃壁时,我的指尖触到了一个坚硬的、环状的异物。来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一种强烈的、不祥的预感攫住了我。我屏住呼吸,
用镊子小心地将那个异物从混合着消化液和血丝的胃内容物中取了出来。
水流冲刷掉表面的污秽,那东西在无影灯下折射出冰冷而熟悉的光芒。是一枚钻戒。
款式简洁大方,主钻周围镶嵌着一圈细碎的粉钻,独一无二。我的婚戒。今早出门前,
沈修瑾还握着我的手,指尖摩挲过这枚戒指,笑着说晚上给我做红酒烩牛尾。可现在,
它从一具陌生女尸的胃里,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戒圈内侧,那两个缩写字母和数字,
像烧红的烙铁,烫伤了我的眼睛——“J&L 1314”。沈修瑾。江漓。一生一世。
解剖室里死一般的寂静。小陈和其他助手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震惊地看着我,
看着那枚我镊子上捏着的、滴着污水的戒指。空气中只剩下仪器运转的微弱嗡鸣,
以及我自己骤然失控的心跳声,擂鼓般敲打着耳膜。我站在原地,动弹不得。
血液仿佛在瞬间冻结,又在下一秒疯狂地倒流回心脏,冲得我头晕目眩。
橡胶手套紧紧包裹着手指,但那枚戒指传来的冰冷触感,却清晰地穿透了层层阻碍,
直抵骨髓。它怎么会在这里?它怎么可能在这里?今早它明明还好好地戴在我的手上!
是沈修瑾?不,不可能。他是刑侦队长,是我的丈夫,是这座城市公认的犯罪克星。
他怎么会……无数的念头像失控的列车在我脑中疯狂撞击,发出刺耳的轰鸣。就在这时,
我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一下,又一下,固执地提醒着它的存在。我几乎是机械地,
用沾着血污和尸水的手套,艰难地掏出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个未知号码。是一条彩信。
指尖颤抖着点开。照片加载出来的瞬间,我的呼吸彻底停滞了。那是我沉睡中的侧脸特写。
光线很暗,但足以看清我紧闭的双眼,散落在枕边的黑发,
以及……我们卧室那盏熟悉的、沈修瑾亲手挑选的羽毛灯罩的背景。拍摄的时间,
显然就在昨夜。附言只有一行字,像毒蛇的信子,带着冰冷的嘲弄:欢迎来到我们的游戏,
亲爱的。“哐当——”手机从彻底脱力的手中滑落,砸在了解剖台冰冷的金属边缘,
屏幕瞬间碎裂出蛛网般的纹路,如同我此刻骤然崩塌的世界。我缓缓抬起头,
目光再次落在运尸床上那具与我酷似的女尸脸上。她那空洞的眼睛,
仿佛正穿透生与死的界限,无声地向我传递着某种致命的警告。游戏,开始了。
而我从一开始,就已被拖入了这场以生命为赌注的、血腥而残酷的漩涡中心。
第二章 完美丈夫一年前的婚礼上,沈修瑾将这枚戒指套进我手指时,
整个刑警队都在拍着桌子起哄。市局最有前途的刑侦队长,娶了最冷静的首席法医,
当年被称为最般配的“尸语者CP”,是局里津津乐道了好一阵子的佳话。镁光灯下,
他看着我,眼底有细碎的光,
声音透过麦克风清晰地传遍整个宴会厅:“我永远舍不得让你一个人走夜路。”那时,
他刚破获那起轰动全国的“雨夜屠夫”连环杀人案,获奖感言也只有一句,面对无数镜头,
他沉稳笃定:“记住,破绽永远藏在最亲密的角度。”台下掌声雷动。我穿着洁白的婚纱,
觉得脚下踩着的不是地毯,而是绵延不绝的云絮。此刻,凌晨四点,
我站在冰冷的浴室洗手台前,看着镜子里脸色惨白、眼下乌青的女人。热水哗哗地流,
我一遍遍搓洗着双手,皮肤已经泛红,但那种从尸体胃袋里摸出自己婚戒的黏腻触感,
仿佛已经渗透毛孔,烙在了神经末梢上。门外传来脚步声。沈修瑾穿着藏蓝色的丝质睡袍,
出现在镜子里,站在我身后。他刚刮完胡子,下颌线条利落干净,
残留着一点白色的剃须泡沫,像落在山巅的新雪。身上是清冽的薄荷须后水气味,
和他这个人一样,总是显得一丝不苟。“又出现场了?”他从镜子里看我,
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很自然地将手搭在我腰侧,“第五个?
”我身体几不可查地僵了一下,下意识将左手蜷缩起来,藏进掌心。
无名指上缠着一圈透明的创可贴——今早回到办公室,我用证物科的工具钳,
几乎是带着一种自毁的狠劲,才强行将那枚从尸体胃里取出的戒指,从自己手指上褪了下来。
指根处被坚硬的金属边缘磨破了一圈皮,火辣辣地疼。“嗯。”我低头,避开他镜中的视线,
让水流声掩盖声音里的细微颤抖,“死亡时间初步判定在昨夜十点到十二点。”那个时间段,
沈修瑾告诉我,他在队里通宵梳理前四起案件的卷宗。但今天早上,
我强撑着整理他换下来的外套时,手指在内衬夹层里,摸到了一张被揉皱的纸质票据。
凌晨三点十四分,城西加油站。发票边缘,
还沾着一点暗红色的、像是泥渍又像是干涸血迹的斑点。城西,正是发现第五位受害者,
那个与我酷似的年轻女孩的护城河区域。他忽然从背后拥住我,下巴轻轻抵在我头顶。
薄荷的气息漫过来,包裹住我,曾经让我安心无比的味道,此刻却像无形的绳索。
“脸色这么差,今晚我早点回来,”他的声音贴着我的耳廓,温热的气息拂过,
“做你爱吃的红酒烩牛尾。”这是他难得的,属于丈夫的温柔。大多数时候,
他是完美的刑侦队长沈修瑾,能通过伤口的倾斜角度精准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和惯用手,
能记住案发现场最微末的细节,却总会记错我对百合花严重过敏。上周,
我因为他把连环杀人案的现场照片随手放在餐桌上,和他大吵一架。那时他笑着,
伸手捏了捏我的鼻尖,
语气是带着宠溺的无奈:“我们阿漓连分尸案的尸块都能面不改色地拼凑完整,
还怕这几张照片?”当时只觉得是夫妻间的情趣,带着点他对我职业能力的揶揄和认可。
现在细细回想,每一个字都透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凉意。他太了解如何制造一个完美的现场,
太了解如何利用人的心理盲区。——就像这一系列的连环杀人案,现场干净得让人绝望,
找不到任何有效的、指向性的线索。除了,那些受害者与我相似的脸,以及,
最终出现在我解剖台上的,我的婚戒。我借口疲惫,挣脱他的怀抱,走向客厅。
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书房那个上了锁的抽屉。那里面,藏着我们结婚前签署的协议。
当初只觉得是走过场的法律文书,此刻却像潘多拉的魔盒。我记得很清楚,
其中用醒目的红笔标出了第六条:若一方因意外身故,名下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
均归另一方所有。当时签字用的,是他送我的那支万宝龙钢笔。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清晰得仿佛就在耳边。而现在,那声音听起来,像毒蛇爬过枯叶,
留下看不见的、致命的水痕。第三章 玫瑰血痕证物科老林的电话,在午后时分打了过来,
比我最坏的预期还要早一些。窗外天色阴沉,乌云压得很低,像一块脏兮兮的抹布,
闷得人喘不过气。“江法医,”老林的声音在电话那头有些迟疑,带着一种刻意压低的吞吐,
“您昨天送检的那枚戒指……初步检测结果出来了。”我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
指甲无意识地深深掐进掌心的软肉里,那刚结痂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
“除了受害者的DNA和组织残留,”老林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用词,“还在戒圈的缝隙里,
检测出了微量的玫瑰精油成分。这种成分,在前几位受害者体内也发现过,但来源一直不明。
”玫瑰……精油?我握着话筒的手指收紧,指节泛白。沈修瑾的书房里,
常年放着一瓶进口的保加利亚玫瑰精油,黑色的小瓶子,摆在书架最显眼的位置。
他说那是提神醒脑的,办案累了闻一闻,能保持思维清晰。“另外,”老林的声音再次响起,
带着更沉的重量,“还有一个情况。我们重新核验了三号受害者指甲缝里提取到的残留物,
里面的织物纤维,经过更精密的仪器比对,
确认……确认是警用冬季制服特有的聚酯混纺材料,比例和工艺,都与我们的配发品一致。
”电话挂断后,听筒里只剩下单调的忙音。我维持着接电话的姿势,久久没有动弹。
掌心的刺痛感越来越清晰,却远不及心底蔓延开的那片冰冷。窗外,开始下雨了。
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在玻璃窗上,蜿蜒流下,像一道道泪痕。我蜷缩在客厅的沙发里,
身上盖着薄毯,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目光落在沙发另一头,
沈修瑾今早换下来的那件浅灰色衬衫上。领口的位置,
蹭到了一抹突兀的、不属于我的绯红色,那是香奈儿五号的味道,浓郁且具有侵略性。
最近这一个月,他总说连环案压力太大,怕半夜翻身吵醒我,主动搬去了书房睡。
可有好几次,我在深夜里被压抑的、极其轻微的啜泣声惊醒。那声音,
分明是从书房方向传来的。当我赤着脚,忐忑不安地去敲门时,门会很快打开。他站在门后,
衣着整齐,脸上没有任何泪痕,只有恰到好处的疲惫。他会伸手揉揉我的头发,
语气温和得像什么事都没发生:“做噩梦了?别怕,快去睡吧。”那声音里的镇定,
无懈可击。玄关处传来钥匙转动锁孔的清脆声响。我猛地从沙发上坐直身体,像受惊的猎物。
沈修瑾带着一身潮湿的水汽走进来,头发和肩头都被雨水打湿了。而他的手里,
竟捧着一大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从我们恋爱起,
他就无数次表示送花是俗套且毫无意义的行为,恋爱结婚这么多年,他从未送过。
“路过花店,看着很新鲜,就买了。”他神色自若地换鞋,将花束随意递到我面前,
嘴角甚至还噙着一丝惯常的、略显疏淡的笑意,“很像你解剖台上常见的那种颜色,对不对?
”花的尖刺猝不及防地扎进我的虎口,细密的血珠瞬间冒了出来,染红了纯白的花纸。
我看着他走向浴室的背影,又低头看向怀中这束玫瑰。花瓣红得刺眼,红得像凝固的血液,
浓烈得几乎要滴落下来。这红色,与二号受害者被发现时,
咽喉处那道被某种尖锐枝条贯穿的致命伤,以及周围喷洒状的血迹,诡异地重叠在一起。
深夜,确认身旁的沈修瑾呼吸变得均匀绵长后,我像一缕游魂,悄无声息地溜进了书房。
他的加密硬盘,密码是我们结婚纪念日,我早就知道。打开,里面是排列整齐的文件夹,
按照案件编号和时间顺序归类,严谨得如同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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